• 东南网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澳大利亚频道 >  中华文化
芬兰首次将汉语列入高中教学大纲 讲授中国文化
分享到:
2016-11-30 16:14 来源:中国侨网 责任编辑:郑皓天

随着中芬交流日益密切,在芬兰有中文学习需求的人越来越多。近年来,芬兰中小学对汉语教学的重视程度也有所增加。今年,芬兰教育委员会将汉语正式列入2016年高中外语教学大纲,这是芬兰首次将汉语正式列入高中教学大纲。

资料图

根据新大纲,从今年9月起,中文被正式设置为高中的B3语言教学方案。中文课堂将教授拼音、简体汉字和基本表述等初级汉语知识,并介绍中国文化,如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历史和传统节日等。

美湾学校位于芬兰首都赫尔辛基,是一所公立学校,包括小学部和初中部。这所学校从1998年开始创办芬中双语课程,如今已经成为许多中文学习者的不二选择。

赫尔辛基美湾学校中文老师 丁倩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有这些有华语需求的家庭,对于他们的孩子来说能够保持住语言的传承性,能够让他们不要忘了母语,最主要的是这个原因。当然还有一个就是中文作为一门国际语言来说,现在也越来越受到很多国家的关注和重视,所以中文教学在世界很多国家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所以我认为在基础教育当中增加中文教育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双语班以芬兰基础教学大纲为依据,专门编写了中文教学大纲,开设芬兰语、中文以及基础教育规定的各种学科。学生在接受系统的芬兰语和中文教学、掌握两国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能使用两种语言学习其他学科,如数学、德育等。在小学部,芬中双语班目前有一至六年级共50多名学生,他们的母语或是芬兰语或是汉语。这个班70%的时间用芬兰语教学,30%的时间用中文教学。

赫尔辛基美湾学校双语班学生

中文啊,有些也会忘记。

我觉得中文还可以。

最简单的可能是读拼音。

在过去十几年中,从美湾小学和中学双语班毕业的学生,陆续进入高中,他们渴望能够在高中阶段继续汉语学习。这种需求,实际上也从某种程度上推动了这次芬兰高中课程改革。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