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大利亚金融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AUSTRAC)起诉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指控其严重违反了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律,在自动存取机网络运营中未向监管机构上报5.3万多起可疑现金存款。
据《悉尼先锋晨报》报道,2015年8月24日一名叫Kha Weng Foong的男子因非正常目的在悉尼境内进行多次存款交易被捕。 此人2008年持马来西亚护照抵达澳大利亚,被捕前不到7周他完成了182笔存款交易。被捕后警方在他家中和车里发现了超过20万澳元的现金和8个不同名字但同为他本人照片的新南威尔士州驾照,以及多部手机。另一名嫌疑人Yuen Hong Fung则从2014年底到2015年8月,与一名未知身份男子为犯罪财团进行洗钱交易,每天多达25笔存款。在2015年7月前,澳警方都未能指控他们犯有罪行。目前,这两人都已被警方起诉。
AUSTRAC表示,澳大利亚联邦银行的新型智能存款机(IDMs)允许客户最多单笔存入一个账户200张纸钞,如果使用面值100澳元的纸钞总值将达到2万澳元。然而监管机构要求上报超过1万澳元的交易,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并未对新型智能存款机,设置客户交易金额上限而让犯罪集团有机可乘。当钱汇入澳大利亚联邦银行账户,随后立即通过国际和国内转账转走。
在AUSTRAC向联邦法院提交的诉状中,四家财团中有三家与药品进口、制造有关,通过新型智能存款机洗钱金额超过7500万澳元。另一个集团与一个贩毒集团有关,在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间,使用相同方法洗钱超过600万澳元。每一次存款后钱立即被转移走,三名人员被指控帮犯罪集团处理毒品所得。
根据AUSTRAC的调查显示,从2012年11月到2015年9月期间联邦银行有约5.3万起未上报交易,将面临大量民事罚款,最高罚款金额可达1800万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