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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度担保配偶到澳大利亚 八旬华裔老翁申请被拒

2018-04-10 10:12 来源:中国侨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81岁的黄健祥(左)申请担保44岁的未婚妻黄某(右)到澳大利亚,但遭当局拒绝。(澳大利亚《星岛日报》)

中国侨网4月9日电 据澳大利亚《星岛日报》报道,澳大利亚阿德莱德领取救济金的81岁华裔老翁黄健祥(音译)说,他的人生中缺少了一块──爱他的人。不过,行政上诉审裁署禁止这名“孤独老人”把第4名准新娘、44岁的广州再婚妇女担保来澳大利亚,原因是担保次数太多。

退休前担任电工、现已为人祖父的黄健祥,声泪俱下地向《星期日邮报》(Sunday Mail)说,移民部门阻止他们的爱情结合,令他心碎了。他坚称,跟第四任未婚妻黄某的3年关系是真实的,“我孤独……那(当局的裁决)不公平,但我又可以做什么呢?”

他表示,自2014年外甥向他介绍黄某后,他每年到访她在广州的家。领取澳大利亚救济金的他,不时汇款给在工厂做清洁工的未婚妻。他说,已花了超过3万元来担保未婚妻,并计划死后把自己位于阿市西区Findon的寓所留给对方。

黄某在中国工厂做清洁工,不时获未婚夫汇款支持生活。

澳大利亚政府规定,每人一生不得担保超过两名配偶来澳。黄健祥向当局申请豁免,但行政上诉审裁署裁定,黄的申请没有“具说服力的情况”。审裁署表示,黄健祥之前已担保过两名妻子,以及第三名中国未婚妻在他担保下获批签证后数星期内,被他撤回担保。

黄向审裁署称,他“单身、独居,因英语差而难找伴侣”。

审裁署在裁决中说:“他(黄)年纪越来越大,希望有人照顾,并担心在独居下发生什么事都没有人知。他的伴侣表明愿意照顾他,伴他终老。”

黄称,如果他搬到广州与未婚妻团聚,便会失去澳大利亚的救济金。

黄的未婚妻在2014年与前夫离婚。她向审裁署表示,未婚夫“较年老但她想与他一起,因为他是好的伙伴。”

审裁署未有裁定“双黄”的关系是否真实。

《星期日邮报》报道,黄健祥与中国出生的第一任妻子育有3名子女,他把对方担保来澳大利亚,但结婚47年后离婚。之后他在2008年迎娶了第二任妻子,亦把对方担保来澳,但两人4年后离婚。

两年后的2014年,当局批淮黄的第三任未婚妻来澳,但他不久后自行撤销了担保。他表示,当时他汇款给对方做子宫颈癌手术后,对方悔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