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陈宇航) 国家禁毒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命名“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决定》,福州市被评为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全国共有41个城市入围,福州市为全省唯一。
自2018年“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福州市完善禁毒经费保障机制,3年累计投入禁毒经费1.13亿元;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全国首个海上毒品检查站,成立全省首个邮政业禁毒教育培训基地,全市174个乡镇街道均建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配齐禁毒专干;建有3家自愿戒毒医疗机构、10处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点、125个标准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配备社工343名,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3年来全市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471起,摧毁涉毒团伙270个,移送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查处吸毒人员数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