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共青团中央发文,批复同意我省作为全国首批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省份,同期获批的还有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成都市。
开展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为全国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强对我省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配合、助力团省委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工作方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