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网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澳大利亚频道 >  中华文化
闽剧泰斗刘小琴病逝享年92岁 一生为闽剧奉献心力
分享到:
2016-05-17 15: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艺

刘小琴。(拍摄于2009年春节期间)

福州新闻网5月17日讯(记者邱陵)闽剧泰斗、著名闽剧表演艺术家、教育家、国家一级演员刘小琴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5月16日14时5分逝世,享年92岁。

刘小琴,1925年生,福建闽侯籍,原名刘依灶。

热爱福州闽剧艺术的人都知道,刘小琴是“闽剧三小”(另外二人为李小白、董小狐)之一,工花旦,兼演泼旦、青衣、武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剧”代表性传承人。

八岁时,他跟随启蒙师父“善传奇”戏班的琴师杨粒俤学戏。九岁那年,刚好上海百代唱片公司来福州灌制唱片,杨师傅带他录制了《红鸾喜》中的金玉奴唱段,以及《玉胭脂》中的胭脂两个唱段,效果相当好。唱片公司建议用艺名“刘小琴”取代原名。

后来,刘小琴师承闽剧名师高兴官和林芝芳,以“跷功”和各种眼神、指法见长。

1935年,10岁的他首次演出折子戏《杨胜打铁锏》,饰演柳桂英。

1939年,临时自荐替林芝芳救场登台演出《施剑翘三刺孙传芳》,大获成功,14岁的刘小琴从此声名鹊起。

接着,他主演了花旦戏《凤仪亭》、《天豹图》,青衣戏《窦氏女》,武旦兼花旦戏《嘉桂岭》、《白梨花》,反串戏《秋泪》,时装戏《蒋老五殉情记》等,蜚声剧坛。与小生李小白、正旦董小狐,共同被观众誉为“闽剧三小”。

刘小琴曾任福州闽剧院院长兼艺术总监、市艺校旦角科主教老师。曾获闽剧艺术终身成就奖、中国戏曲表演学会奖、华东地区首届戏曲汇演导演奖;曾被评为省市优秀教师、省市劳动模范。曾当选为省剧协常务理事及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福建省文化厅授予“有较大贡献艺术工作者”荣誉证书。

在他的一生中,饰演过近百出剧目,主要代表剧目:《丹桂图》中饰演“春兰姐”,《顾相如吃饼》中饰演“秋桂”,《青云寺》中饰演“柳桂英”,《梁天来》中饰演“秋香”,《沉香秘书楼》中饰演“严兰贞”,《王友道休妻》中饰演“孟月华”,《薛家传》中饰演“柳金花”,《雌雄玉蝙蝠》中饰演“雪小姐”,《起轿脚》中饰演“林秀英”,《十三妹》中饰演“十三妹”,《甘露寺》中饰演“孙尙香”,《安安送米》中饰演“刘氏”,《红裙记》中饰演“柳氏”,《一文钱》中饰演“兰英”等戏。执导过上述主演剧目中的数十出戏,以及《红桥》、《九命沉冤》、《夫人城》、《碧玉簪》、《龙凤金耳扒》等多出闽剧。

刘小琴一生桃李芬芳、育人不倦,培养了以叶秀榕、林秀英、金谷兰、徐小玉、林秀英、林梦萍、张建斌、张青、谢巧星、林颖、黄秀春、谢婉萍等为代表的六代亲传弟子,曾多次获得省市奖项,接受过他点拨、指导的学生,更是不计其数。

去年12月底,病床上的他深情地说:“我一生只做闽剧这一份工作,因为我从小喜爱它、感恩它,我愿一生陪伴闽剧,所以,我今年年过九十,身患重病,仍为闽剧尽一份自己的绵薄之力。我衷心祝愿闽剧这朵祖国戏苑之小花长盛不衰!”

2016年4月13日,福州新闻网在《闽都大家》系列报道开篇推出刘小琴专题报道,回顾老先生德艺双馨的人生历程,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巨星陨落,哀思不尽。16日,记者从刘小琴同志治丧委员会处获悉,刘小琴灵堂设在省医大附一医院吊唁厅,定于五月十八日(星期三)上午八时出殡,在福州市殡仪馆举行追悼会及遗体告别仪式。

刘郎,一路走好!

热点新闻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