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出“组合拳”为企业减负
出台21条措施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410亿元
东南网5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近日,我省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推出7个方面21条政策措施,全力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经有关部门初步测算,除落实现有税收优惠等政策外,此举预计可降低企业成本410亿元。这对于我省企业,无疑是极大利好。
《意见》的主要减负措施有: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6年底前再取消一批涉企证照相关办理事项
◆2016年底前再取消中介服务事项10%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对工业企业需缴纳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按标准的50%征收
◆从2016年6月1日起,除资源性补偿费和损坏性赔偿费外,全面停征工业企业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大各级财政对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投入
◆对成功上市或买壳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对融资租赁公司为我省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服务的,按照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金额的5‰予以风险补偿,单家不超过500万元
◎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
◆全省失业保险费率在2015年由3%降至2%基础上,从2016年5月1日起,单位缴费部分再降0.5%,执行期限2年
◆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得高于12%
◆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积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全年直接交易电量不低于230亿千瓦时
◆鼓励企业错峰生产和夜间用电,对趸售区符合条件的龙头、高成长和新增长点项目企业延长谷时段3个小时
◆鼓励工业用地使用权人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港口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辅助平台不再向企业收取运行维护费用
◆2016年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全面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实现无纸化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