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十二五”期间,我省不断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每年放流规模达5亿尾以上。2014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厅实施了“百姓富、生态美”福建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通过建立政府引导、生态补偿、企业捐赠、个人参与的投入机制,2014、2015年放流规模分别达到20.56亿尾、35.2亿尾。
努力有回报 鱼多了
“渔业增殖放流是一件公益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工作持续多年,增殖放流的效果也逐步显现出来。
渔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对九龙江华安流域开展的鲢、鳙鱼增殖放流进行效果评估,结果显示回捕率为15%,通过回捕完成的氮磷年消除量分别为0.353吨、0.074吨,在相对封闭的白沙水库回捕率高达27%,氮磷消除量达到14.819吨、4.415吨。
渔业种质资源明显恢复。目前在台湾东部海域也可以捕到大黄鱼,在东山湾、诏安湾发现了大黄鱼种群,根据我省在三沙湾开展的大黄鱼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结果显示,三沙湾内大黄鱼资源量相当丰富,尤其是在夏秋两季大黄鱼占总渔获物重量在25%以上,最高可超过70%。
渔业经济效益明显提升。根据九龙江华安段渔民捕捞情况调查,鲢鱼和鳙鱼的投入产出比约为0.65:1,白沙水库的鲢、鳙鱼投入产出比达到0.6:1,东山湾鲷科鱼类的投入产出比达到0.42:1,有力促进了渔民增产增收。
民众参与 很给力
4月22日,福建省“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增殖放流与科学放生倡导公益活动在福州市闽江公园望龙园举行,来自社会各界近200名参与者共同向闽江投放鱼苗10.2万余尾。据悉,活动前期,公益组织发动老百姓积极参与,通过微信群与增殖放流微公益平台,社会公众捐世界地球日闽江放流善款近4万元。
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李良说,“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增殖放流活动的有效开展,对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民间的放生行为需要规范。
据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方垂弘介绍,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协会去年设立的海渔生态环保委员会,将与学校、其他公益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媒体广泛合作,开展常态化宣传,组织示范性的放流活动,协助省海洋与渔业厅营造公众关心海洋、参与海洋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为了促进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这项公益活动,我省开展“江河湖海·年年有鱼”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015年我省成功举办了“6·6”全国放鱼日主场活动;与团省委、学联合作,组织发动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省内23所高校开展知识宣传和募捐活动;与厦门日报社合作刊登专题宣传报道;与福建省环保志愿者在腾讯大闽网开辟公益募捐平台,开展线上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公益宣传和微众筹,吸引10多万人参与捐款;与福建生物放生协会共同举办知识有奖问答,5万多人参与,26万多人关注。同时,在每届海峡渔业周期间,我省还组织开展海峡两岸增殖放流活动,邀请台湾渔业界的相关人士参加。增殖放流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对水生生物物种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增殖放流 常态化
为充分发挥政府保护公共资源的主导作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渔业部门具体负责、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增殖放流机制,2016年我省将“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科学有序常态化发展”列为人大建议,扩大增殖放流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的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还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技术标准。由质监、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主要放流物种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增殖放流科学有序常态化提供技术保障。
此外,今年我省海洋与渔业部门将推进“放鱼日”常态化,号召社会各界在“放鱼日”当天组织开展“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增殖放流活动。积极争取配套资金,用于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水域前期调查、后期评估专题研究等,形成有效的资金落实机制,确保今后每年放流总数不少于30亿尾。
许嫣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