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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式可为台风灾区捐款 接受捐赠时间暂定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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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08:4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艺

昨日,省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为遭受“尼伯特”台风的灾区捐赠款物,帮助灾区渡过难关。接受捐赠时间暂定一个月(7月12日至8月12日),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接受捐赠时间。

具体捐款方式如下:

一是银行汇款:

账户名1: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143727;

账户名2: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307052501732;

账户名3: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账号:427358386366;

账户名4: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7345210183100000476。

二是邮局汇款: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省红十字会”,邮编为350003。

三是短信捐款:编辑短信“2”发送至“1069999359”,即表示捐款2元,可重复捐赠。

四是现场捐款: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省红十字会”,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5:00~18:00。

据了解,捐赠热线电话为0591—87763356,传真为0591—87763373,捐款到账查询电话为0591—87763155。

省红十字会负责人提醒:采用以上方式捐款,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尼伯特’台风”和通信联系方式。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鉴于人力与成本因素,省红十字会将为有票据需求、联系方式明晰、捐款人民币100元以上的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100元以下捐赠按月统一开具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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