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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不能把完成去产能任务的时间节点集中在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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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9 15: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林佳慧 黄艺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9日讯(记者林火灿)在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表示,尽管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面临很多困难,但是对全年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完成整个去产能目标任务完成很有信心;对于没有完成目标的任务的,将进行问责。

连维良说,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去产能工作,这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其次,地方和企业已经形成高度共识,特别是随着钢铁和煤炭价格的回升,去产能的效果显现,增强了去产能的信心。现在的钢铁煤炭价格的回升,并不是需求回升带来的。在消费下降的情况下,价格能够出现合理回升,这是去产能、控产量的结果。很多地方已经从“要我去产能”逐步转向“我要去产能”。再次,一些地方和企业已经在去产能方面取得了很到的经验和做法。此外,已经形成了卓有成效的推进去产能工作机制,对去产能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连维良表示,对于没有完成目标的任务的,首先要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对去产能负总责,要严格按照责任书来完成目标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要严格问责。其次,要落实措施,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配套文件,要抓好配套文件的落实,这是完成去产能的重要保障。三是落实进度,每月统计通报核实去产能的进展情况。前期,有些企业有认识的误区或者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认为今年的去产能任务只要在年底完成,把时间节点放在四季度或者12月份,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引导,要求去产能任务不能集中在年底完成,因为去产能有很多任务要完成,都需要时间。现在,很多地方和企业已经作了调整。此外,落实奖罚,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专项资金,多退多补、早退多补。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我们会完成去产能的目标任务。”连维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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