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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澳大利亚整治房产中介虚报价格行为

2017-05-03 11:26 宋聃 张小军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佳慧

澳大利亚房地产行业相对成熟规范,包括中介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才能持证上岗,参与交易或提供咨询。然而,随着近年来澳大利亚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也出现了房地产中介压低报价、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海外购房者等违规行为,成为澳政府整治对象。

据悉,澳大利亚国内一些房地产中介商为了加速商品销售,在报价时蓄意压低价格,广告宣传中的报价甚至比房屋正常估值低10万澳元(1澳元约合5.15元人民币),以此吸引大量购房者,随后伺机提高售价。

维多利亚州消费者事务部在去年2月的一次突击检查中发现,一家大型连锁房屋中介企业霍金·斯图尔特公司在墨尔本里士满区分公司的几名房产经纪人涉嫌在11起房产交易中虚假报价,该公司因此被告上法庭。在大量证据面前,这家公司不得不低头认罪,并发表声明承认压低报价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公司有责任向消费者提供房产真实价格。

在澳大利亚房产拍卖市场,压低报价的现象也不少见。房地产中介经常虚报即将拍卖的房产价格,故意在前期广告宣传中报价低一些,目的是吸引财力较弱的竞标者,而实际上通过竞标,这些房产往往以较高价格出售。这种压低报价的行为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还对真正的投资者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

此外,一些澳大利亚房地产业界人士向记者透露,近年来,中国买家对澳大利亚房产热情渐长,不少房地产中介在销售推介过程中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海外购房者,致使后者违规购买并持有澳大利亚房产物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澳大利亚投资房地产需要注意4个方面:第一,清楚了解房产中介的资质。澳大利亚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持有政府审批的执照,确保从业者有足够的专业和法律知识来履行他们的职责和义务。投资者在签署合同前, 要雇佣律师检查合同详细内容,务必确认出现在合同上的是持有牌照的中介公司,以免被无良中介误导。

第二,清楚了解房产中介的义务。澳大利亚大部分的房产中介都属于卖方中介,为卖房的一方工作,由卖方支付佣金。也有部分中介是买方中介,为投资者物色房产,并跟卖方中介进行价格谈判以确保买方利益,最终由买方支付佣金。每一笔交易中,中介只能收取买卖两者其中一方的佣金,不可以同时既是卖方中介又是买方中介。

第三,清楚了解市场信息和风险。澳大利亚房产交易信息已经实现网络共享,房价透明。每个楼盘的价格都经过银行和其他专业评估机构的估价,全部公开量化。同时,政府部门对不同区域房价会有长期的统计分析和走势图表,投资者需要学习使用这些信息。

第四,清楚了解海外投资人的义务。海外投资者不可以“有钱就任性”。澳大利亚税务局和外国投资及审批委员会等负责打击外国非法投资,非法投资澳大利亚房产的外国人可能被处以罚款,金额最高可达13.5万澳元或被判3年有期徒刑,非法投资的外国公司则面临最高67.5万澳元的罚款。

近年来,针对房地产中介虚报价格现象泛滥的情况,澳大利亚各州政府已开始采取措施填补法律漏洞,维护消费者利益。2015年,新南威尔士州议会通过决议,修订《2002年待售房产与商业中介法》,对房产经纪人如何营销房产作出更严格、更细化的规范,加大对压低报价行为的查处力度。

根据该修订案,经纪人须向卖家提供预估售价的书面证据,且在代理协议中写明预估价格。经纪人报价不能低于这个预估售价。预估售价可以是一个确定数值,也可以是一个价格范围,但最高价和最低价之间相差不能超过10%。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消费者和房地产中介商来说都很重要,将为房地产行业带来更大透明度,促使经纪人在确定当前市场价时更加负责任,为买家提供更透明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