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9日电 (栗翘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以四部门办公厅名义下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今天上午,全国部分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领导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各试点地区相关部门代表通过视频汇报的方式进行了汇报发言。
《规范(试行)》要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信息系统间对接互通,实现多部门多环节信息共享,确保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有序运行。
《规范(试行)》指出,在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进入道交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使用理赔计算器等,也可以在线直接提起调解申请或诉讼;调解组织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引导当事人发起的调解申请时,进入平台在线调解,以实现平台资源最大化利用,有效化解纠纷。
记者从会上获悉,自去年11月28日在全国14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开始至今,试点地区共计申请调解43320件,调解完成40207件,调解成功37508件,调解成功率93.29%。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调研,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或司法政策,统一裁判尺度,为道交纠纷案件审判和多元化解决提供更加明确具体的规范依据。
据了解,《规范(试行)》共45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的总体指导原则、工作机制、职责分工、信息共享、业务流程、组织保障等,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