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南网首页
您所在的位置: 澳大利亚频道 >  八闽乡音
厦门岛内拟禁电动车 网友激辩
分享到:
2016-05-23 09: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艺

东南网5月23日报道(本网记者 陈薪宇)近日,《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厦门拟于明年在厦门岛内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但允许邮政、快递等特殊行业在岛内使用电动自行车,以有效化解最后一公里的民生保障问题。

目前,《草案》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自《草案》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厦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hencongyi@xmrd.gov.cn。

电动自行车是否禁止,既考量着复杂的国情民情,也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执政智慧。连日来,厦门岛内拟禁电动车的话题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网友热议 观点不一

不少网友支持禁止电动自行车,他们认为电动车安全隐患多,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目前厦门的不少电动车在路上横冲直撞、逆行、闯红灯。”网友“SUMMER”说,“我在人行道被电动车撞过两次,膝盖到现在都没好,我强烈支持禁止电动自行车。”

网友“阿蜜果”也表示,举双手赞成禁止电动车,“满大街乱跑,既然整顿不了,就禁止!反对的亲,扪心自问一下,你们有多少人骑车霸占最右侧机动车道的?有多少人闯红灯的?”

网友“大至若鱼” 则指出,目前真正的争议在于电动车不守交规,制造了许多本来不应该有的交通事故,“既然引发了如此多的事故,不如发展公共交通”。

持反对观点的网友则提出,法规不应当一刀切,要考虑现实民众出行情况和公共交通状况。“网友小溪里的虾米”说:“完全禁止当然不合理,反正我支持电动车上牌。如果违反交规,该罚款就罚款。”

“电动车禁止不现实,都在说电动车没事马路上横冲直撞,那也只是一部分好吗?别一棒子拍死一群人!就像有的小车驾驶员开车跟开飞机一样,那也只是一部分。”网友“扎西信何”说。

还有网友提出,禁电动自行车应该建立在公共交通完善的前提下。网友“迷糊”就说:“支持禁电动车,但应该在完善居民的出行交通工具之后,比如添加更多的便民自行车、地铁、合理的公交专用线路等。”

网友“rmaoshan”则建议,应开辟非机动车道,将电动车和自行车纳入其中,“相信只要有专用道,会有更多人选择骑行”。

岛内居民 家长头疼

作为受政策影响最大的厦门岛内居民,观点也是针锋相对。不少市民拍手叫好,认为禁令可以减少安全隐患,让厦门交通秩序更好;也有不少人表达了担忧,认为禁止电动车将造成生活不便。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小店主、外卖从业者、接送孩子的家长认为受影响很大。

“封杀电动车,真的伤不起啊!”市民林先生说,“做小生意,每天都要去第八市场进点货,坐公交拿不了那么多货,打车打不起,汽车又没地方停,只能用电动车。电动车就是因为方便又经济,才有很多人用。如果送水、送煤气和外卖的一些行业也都禁止,那让这些从业人员怎么办呢?”

每天骑电动车接送孩子的上班族王女士也表示,电动车禁令让不少家长很头疼,“全市有多少所小学?又有多少小学生是家长用电动车接送的?现在堵车严重,只要注意安全,电动车确实比汽车方便又经济,如果都坐公交或都开私家车接送孩子,造成的不便和道路拥堵也是个问题。”

此外,也有不少市民认为,禁不禁解决不了问题,关键还是要多做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整体的出行素质。

整治禁止 如何抉择

此前,深圳、广州等地方开展“禁摩限电”行动。许多媒体进行了报道,引起全国范围沸沸扬扬的大讨论。如《人民日报》有文章认为,电动车考验社会管理,不应一禁了之;《新华每日电讯》观点认为,封杀电动车是公共治理手段的极端化;《中国青年报》报道认为,禁电动自行车最没有技术含量;《法制日报》文章认为,全面禁止应是城市治理最后选项。

针对厦门岛内拟禁电动车的做法,知名时评人郭元鹏表示,电动车不是道路安全危险的祸端,违规行驶和安全标准不一才是威胁道路安全的问题所在。任何车辆都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公务车、公交车、大巴车概不例外,如果因此禁行,那老百姓的路权从何谈起?对于这样的懒政产物,有必要提醒:电动车需要的是整治,而不是赶尽杀绝。

热点新闻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