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府将多举措完善村庄环境整治,“十三五”期间将每年完成260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
据介绍,结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我省争取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90%约1300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此外,今年还将安排1600个行政村垃圾治理任务。
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管护机制,今年起,我省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环境整治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整治村庄进行年中检查、年底验收,逐步建立年度“千村整治”村庄名单动态调整机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村庄在3个月内整改完毕,对不达标的示范村扣减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省级每年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0亿元,并力争在省级财力允许的条件下每年有所增加。
完善农村环境整治还要与保护传承乡村传统文化相结合。我省制定了《福建省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特色建筑保护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建立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特色建筑数据库。今年计划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中,单列1万户左右用于符合条件的传统民居修缮加固。同时,为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我省向国家申报了“十三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储备项目41个,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改善提升,每个镇村给予约500万元省级“以奖代补”资金。
(福州日报记者 李夏薇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