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当事国的不断挑衅和域外大国的推波助澜下,南海局势近年来持续紧张。谁最希望南海地区和平稳定?谁在南海兴风作浪以图从中渔利?很多问题需要追根溯源。日前,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向记者介绍了南海问题的来龙去脉。吴士存认为,作为南海最大的沿岸国和南海诸岛的唯一主权国,中国比任何一个国家都更加关心和致力于南海的和平与稳定。
记者: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南海诸岛领土主权并无歧义。为什么近年来尤其是2009年以来,南海问题突然升温?
吴士存:南海问题实质是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文莱等有关声索方围绕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和海洋管辖权的争议,是一个地区性的海洋争端。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也最早并持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二战期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把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合并为新南群岛,划给台湾高雄管辖。二战结束后,当时的中国政府根据有关国际公约——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接收了南海诸岛。从中国恢复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之前,应该说南海地区是风平浪静的,没有所谓的南海问题。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主要有两个原因诱发了南沙争议,出现了南海问题。一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南海地区发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再加上1973年世界范围内的第一次石油危机,加深了人们把石油当作一种战略资源的迫切性。这是直接诱因。二是1982年诞生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关于专属经济区制度的设立与南海问题的产生有直接关系。一个岛屿如果符合《公约》第121条有关规定,可以维持人类居住或自身经济生活,就可以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所以,岛屿的价值一下子得到极大提升。再加上中国虽然接收了南海诸岛,但是长期没有派人驻守,给有关周边国家非法侵占岛礁留下了操作空间。
在我们看来,从2009年开始,域外大国的介入使得南海局势迅速升温。南海问题本来只是中国和其他有关声索国围绕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争议和由此引发的海洋管辖权争议。但是由于域外大国的介入,有关声索方妄图利用其介入谋求利益最大化,固化非法所得,使得南海问题演变成争端国和利益攸关方围绕地缘政治、航道控制和自然资源开发的激烈博弈。所以,南海问题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南海问题被扩大化了,一些声索国由争岛扩大到争海域,岛争变成海争或者水争。
记者:一些国家对中国的南海政策存在误解。中国的南海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吴士存:中国南海政策的第一条就是致力于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中国既是南海和平稳定的建设者也是捍卫者。作为南海最大的沿岸国和本地区最大的经济体,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比中国更加关心南海的和平与稳定。一旦南海的和平和稳定不保,利益受损最大的不是别的国家,而是中国。
第二,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航行安全和自由。这也是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域外大国的主要关切。作为重要的海上通道,确保各国依照国际法所享有的南海航行自由是中国和其他南海沿岸国的重要共识,事实上南沙争端产生近半个世纪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因为争端干扰南海航行自由的事件。
第三,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南海争端。中国一向坚持由当事国通过对话和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中国和其他声索国之间的南沙领土争议和海洋管辖权争议。这一主张不仅是中国和其他声索方通过双边和多边领域确认的共识,也是中国和东盟国家达成的重要共识,更是国际社会解决敏感和复杂的领土和边界问题的普遍选择。
第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南海问题涉及国家和争议岛礁数量之多、争议海域面积之广,世所罕见,期待如此复杂的问题在短时间内解决,应该说是不现实的。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中国所倡导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通过在争议地区推进共同开发,来积累政治互信,为最终解决南海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双轨思路,即主张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争议,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稳定。双轨思路旨在解决东盟与域外国家对于南海和平稳定的关切,应该说是中国政府继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之后提出来的,推动南海问题朝着正确的解决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记者:中国为和平解决南海问题采取了哪些具体行动?
吴士存:中国为南海和平稳定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就和东盟国家达成共识,就制定南海行为准则开始磋商。经过7年的努力,2002年,中国和东盟国家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这既是一个信任措施,也是一个危机管控机制。2003年,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成为加入该条约的第一个域外国家。2011年,中国和东盟国家用了近10年的时间,共同制定落实DOC的指针,推进DOC框架下的海上合作,围绕五大领域开展合作。2013年9月,中国和东盟国家正式启动“南海行为准则”(COC)磋商,两年多来取得了诸多积极成果,各方形成了两份共识文件及“重要和复杂问题清单”“‘准则’框架要素清单”两份开放性文件,探索制订“海上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等。
看得出来,这么多年来,中国一直致力于和东盟国家推动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即使大家关注的南沙岛礁建设问题,在岛礁建设之初,中国也向国际社会承诺这些岛礁设施主要服务于和平目的,尤其是为本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比如海上搜救、助航等。
与此同时,在维护自身的南海权益方面,中国保持了高度的克制和忍让,但是这并没有换来某些国家的同样努力,反而被视为软弱可欺。中国是南海问题最大的受害者。
记者:中国为什么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所提起的仲裁程序?
吴士存:中菲南海争议基本事实是菲律宾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通过五次军事行动侵占了中国南沙部分岛礁。不管菲律宾将其仲裁诉求如何包装,不可否认的是,中菲南海争议的实质是领土归属争议和海洋管辖权争议。中国于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规定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历史所有权、军事行动、执法活动等问题排除适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世界上有三十多个国家都作出了类似的排除性声明。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除美国未加入《公约》外,其他4个国家都进行了排除。这些构成了《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概括来说,领土主权问题超出了《公约》本身的解释和适用范围,而海洋划界正好又是中国政府2006年声明排除的事项。因此,菲律宾不能就中菲南海争议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根本没有管辖权。在很多学者看来,仲裁庭执意扩大自己的管辖权,失去了应有的公正立场。
此外,中菲对南海争议解决方式早就达成共识。中菲从1995年到2011年达成了六个共识文件,有的是联合声明,有的是双边协定,当中无一例外都阐明了中菲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的方式来解决两国之间的领土归属争议和海洋划界争议,这是两国政府的庄严承诺。2002年达成的多边协定《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有关领土争议和管辖权争议由当事方直接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所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强制性仲裁违背了“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
基于这些理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非法且无效,中国作出了不参与、不接受强制仲裁程序的决定,完全符合国际法。
记者:中国是否仍然希望通过谈判方式来解决与菲律宾的南海争议?
吴士存:《联合国宪章》明确载明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有如下几项:谈判、调查、调解、司法、仲裁以及地区解决方式,可以看得出来,谈判是放在首选位置上的。在南海问题上,中国一贯政策主张是通过谈判方式来解决同其他声索国之间的领土争议和管辖权争议。中菲之间对此曾经是有共识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菲律宾执意离开了谈判桌,单方面启动强制仲裁方式。
很显然,中菲之间有关南海的领土争议和海洋管辖权争议不仅无法通过仲裁的方式加以解决,反而会在裁决公布之后,两国南海争议再度加剧。所以,谈判才是正确选择。具体怎么谈判解决?首先要回到谈判桌上来,要相信两国人民的智慧。
记者:中国对南海整个岛礁主张的基础之一是历史性权利,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在《公约》本身是没有依据可以遵循的,您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吴士存: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益主张是随着历史进程一步步形成的,这种主权和相关权益也为历届中国政府所坚持。历史性权利问题是国际法和国际实践认可的,不能因为《公约》没有关于历史性权利的明确定义而否认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实际上,《公约》并没有否定历史性权利的存在。在《公约》序言里讲道,本公约没有涉及的其他问题仍然属于一般国际法调整的范畴,所以,《公约》并不否认和反对在它之前已经形成的历史性权利,《公约》实际上也有很多关于历史性所有权、历史性海湾的规定。
此外,一些司法和仲裁实践也确认了历史性权利的存在,比如,2003年厄立特里亚诉也门案、2010年毛里求斯诉英国案。
记者: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程序,不承认仲裁结果。对此,一些国际舆论大做文章,抹黑中国。您怎么看待这样的国际舆论?
吴士存:国际上也有很多不执行国际司法或者仲裁裁定的先例,美国学者就曾对1946年国际法院成立以来到2004年这60年间,国际法院所作出的判决的执行情况做了一个统计,即便联合国安理会有国际法院判决的执行机制,但是带有强制管辖权性质的案例执行比例只有33%。
我认为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接受一个没有经过国家同意而且带有明确政治目的的不公正裁决,中国更不可能放弃千百年来经过人民千辛万苦在南海所获得的领土主权、海洋权益和历史性权利,来换取某些别有用心国家口中所谓的“负责任大国”头衔。
菲律宾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纯粹是政治挑衅,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对于非法且无效的仲裁,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是为了维护包括《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更凸显出对国际法的尊重、对国际法治的维护,这才是真正的负责任大国应有的担当。南海是非曲直,公道自在人心。相信这不仅会赢得中国广大民众的支持,还会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支持和认可。事实上我们也看到了,近期已经有很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表态理解和支持中国在该仲裁案上的官方立场和态度。(曹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