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府透明度连续5年居省级政府前列
八年来我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万多条
东南网5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八周年。日前,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蓝皮书。评估显示,2015年我省政府透明度居31个省级政府第4位,连续5年位居省级政府前列,厦门、福州分别居49个较大的市第1位和第7位。同时,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估显示,我省省级财政透明度居省级政府第2位。
众所周知,政府信息公开是简政放权的重要“窗口”,让阳光照进了每个角落。八年来,福建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悉,2008年以来,我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21万条、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5万件;全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率逐年提升,2015年达99.99%。
政府信息公开涉及政府文件、会议、电子记录等诸多信息载体,又要考虑公民隐私权、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护等问题,并不简单。如何实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让群众对所需要的信息“像扫二维码一样清清楚楚、一览无余”?福建各地各部门在八年的探索中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每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基本形成“主管部门督促协调,牵头部门分工负责,逐级确保落实”的工作格局。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工作流程图,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流程和责任单位。厦门市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环保厅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
完善制度保障。我省出台了《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形成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专项制度为配套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常态化机制。福州、厦门等市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维护、公开信息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新闻发言人、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考核评议、举报办理等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推进工作创新。我省在全国首创建设并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省直单位和各市(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察,监察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去年,厦门共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39条,举办领导在线访谈220期,开展6个民意征集和76个网上调查活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1575万人次。福州在全省率先开通“福州发布”政务微博服务平台,截至今年3月累计发布微博信息超过18000条,回应网友评论诉求超过3500条,微博粉丝数量接近75万人。
主动回应关切。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等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解读做到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让社会公众见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省环保厅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