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曾咏发) 尽管空气、水、生态环境居全国前列,我省却对污染毫不手软,一季度查处污染案件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记者16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一季度,全省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81件,处罚金额1167万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76件、限产停产案件9件、按日计罚案件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8件。
根据环保部近日通报一季度环保法执行情况,我省查办污染案件数量居全国第三,办案质量全国第一,受到环保部通报表扬。在环保部通报全国推广交流的4个典型案例中,我省占2个,分别是:宁德市凯达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通过土壤浅坑渗排危险废物案、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湖光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
省环保厅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近期将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第三季,重点查处流域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对全省汇入12条主干流的小流域范围各类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活动、项目进行全面排查。